孔垂燊致全县干部群众的一封信-平安天祝

孔垂燊致全县干部群众的一封信-平安天祝

孔垂燊
致全县干部群众的一封信
全县干部群众朋友们:
你们好!为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全域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从根本上改善全县交通环境面貌。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在全县交通系统扎实开展“交通革命”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意识的提升是衡量良好交通环境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创建文明、整洁、规范、有序的交通环境是我们共同的义务和责任。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县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不断优化,交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环境有了很大改观。但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不少交通参与者存在闯红灯、逆向行驶、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掉头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给城市交通环境和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带来影响。为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继续深入开展“交通革命”行动,营造文明规范有序的交通环境,特向全县干部群众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学生家长及老师要当好尊法守规明礼的示范者,并言传身教,教育和培养孩子从小养成文明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积极树立绿色、环保、低碳出行的交通理念,鼓励自己和家人朋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步行等方式出行。
三、行人、非机动车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横穿马路、不违法停车,走人行横道,自觉规范行为,摒弃交通陋习。
四、机动车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拒绝闯红灯、超速行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强行超车、超载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
五、积极践行开车礼让斑马线,做到斑马线前礼让行人,主动减速,不鸣笛、不抢行;步行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要自觉走斑马线,遵守人行横道信号灯指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礼让守序,发挥率先垂范作用,争做文明礼让斑马线活动的示范者、做到文明出行。
六、机动车要规范停车,不乱停乱放,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自觉将机动车停放到停车场或施划的停车位内。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内,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严禁违法停车。
七、所有车辆不得在临街路段及非机动车道内摆摊设点,违法占道经营。有临时停车标志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紧靠道路右侧规范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完毕后,立即驶离。
八、杜绝车窗抛物、乱扔烟头、随口吐痰、装载逸散飘洒物不遮盖篷布等不文明行为。
九、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服从交通警察管理。做到守法、安全、文明出行。天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加大对城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行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及职工的车辆违法乱停乱放不服从管理的要严肃问责,依法处罚后抄告其当事人单位或社区进行通报,对存在其他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据公安厅交管局“七个一律”要求,实行违法抄告制度,一律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纪委监委严肃处理;对不服从管理,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的违法人员,涉嫌构成妨碍公务罪的,以妨碍公务罪移送起诉,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予以公开曝光。
各位广大交通参与者们,交通安全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需全社会共同努力维护,让我们争当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和维护者,切实增强自身的交通文明素质和交通法制观念,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交管工作,要以主人翁的姿态和实际行动,积极投身到“交通革命”行动中来,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身边的亲属和朋友,共创我县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谱写文明交通新篇章!
天祝县公安局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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