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垂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内蒙古人大

孔垂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内蒙古人大

孔垂燊
12月10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决议》和《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宣传、推介和阐释。

在国家第一个“宪法宣传周”期间,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12月6日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决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决议》立足于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突出宪法修正案的主要精神,从6个方面对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出规范,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地区特色,必将有力推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在我区的深入开展,必将有力保障宪法在我区得到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是我区第一部大气污染防治专门性法规,以源头防治为导向,针对工业污染、燃煤污染、机动车污染、扬尘污染、供热污染、秸秆焚烧污染、沙尘污染等7个主要污染源和其他污染源,提出了符合自治区实际、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该条例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施文学、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贾明星、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树礼出席发布会,就《决议》和《条例》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研究室主任郭欣主持新闻发布会。

供图:王佳璐
编辑:刘宇
编审: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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