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tvb【重磅评论】吴英被判无罪为何这样难?!-企业家档案

【重磅评论】吴英被判无罪为何这样难?!-企业家档案

(现在的吴英)

(曾经的吴英)
关于吴英非法集资案,大型系列丛书《中国企业家档案》一直在关注。而每关注一次,吴英的命运就“好转”一次。
吴英从小就有做生意的天赋,就是一个企业家的胚子!当大多数同龄人还是处在“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少年时代,十多岁的吴英却已经领略了太多的人情世故,开始闯荡社会。技校还没读完,就辍学去美容院学美容技术。后来又开了“一生美美容美体沙龙”做起了生意。之后又开设了贵族美容美体中心,当时“羊胎素”项目帮她挣到了不少钱。紧接着,她又开出了东阳最大的足浴店千足堂。
吴英觉得,做生意最重要的是人脉、信息和资金。有句话说,要想成功,就要和成功的人在一起。吴英无论是开美容院还是后来的娱乐城,她接触的都是“成功”人士。吴英正是在与他们的耳濡目染中,逐渐锤炼了自己的商业禀性。个性豪爽的吴英“知交天下”,非常有心地吸收许多很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最重要的是,吴英与许多普通人对商业信息“一听了之”不同,她只要耳朵边刮过这样的商机,就会马上去做。有时打个电话,就做成了一笔生意。有时候,她东阳、广州一天来回两趟,简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她的这种“更高更快更强”办事风格,让许多男人都望尘莫及。汽车驶过,她“嗅”到了汽车租赁业商机,一口气买下了十多辆车。“韩流”袭来,她又开出了韩品服饰店。此后,她又接收了喜来登娱乐城,成了娱乐城的老板娘。 2000年后,吴英捕捉到了一个很大的商业机会——投资房地产。在当地和全国很多城市的楼市,吴英都有过涉及。
到2004年,吴英开始投资期货,在这里她的财富得到最大限度地放大。 2005年年底点痣多少钱,吴英注册了“本色”系列商标,想成立一个以酒店连锁结合商贸经营模式的企业。她投资5000万元装修本色概念酒店,酒店每个房间风格各异。
2006年,是吴英的事业突飞猛进的一年。4月,她成立本色商贸有限公司,并租赁7000平方米的房子准备做家居商场;5月,成立汽车美容公司。7月,成立洗衣店。8月,成立本色广告公司、酒店管理公司、洗业管理服务公司、电脑网络公司、装饰材料公司、婚庆公司。9月,成立本色物流公司。
吴英事业逐渐达到巅峰期,亿万富姐仿佛瞬间就冒了出来。

(以上内容节选自《中国企业家百年档案(1912-2012)》)
应该说,像吴英这样的优秀企业家资源在太珍贵了,我们应该非常珍惜和正确引导。可惜,她出生成长在“万般皆下品,只有读书高”、“职业千千万,经商最下奸”的社会环境中。工农兵学政,没有一个待见他们的。一些法律制度的设计,政府官员的利益和立场考量,还有知识分子对他们的评价,仿佛就是一个接一个的“套路”,让他们进得去,出不来。
在长期的营商环境中,民营企业家的资金短缺一直是个严重的问题,吴英也不例外。好在,她有人脉资源。很快,她从几个从事高利贷业务的“朋友”处筹集到38426.5万元巨额款项。当然,很快也面临周转不灵的问题,她也被绑架,并被迫签署了一些“合同”,她不得已报案。而最后的结果是她于2007年2月10日被逮捕。
10多年来,吴英一直被关押在监狱里,由一个青春少女到中年妇女!她的案情的审理,也可以说经历了“过山车”般的过程。2009年12月18日和2012年1月18日,金华市中级法院和浙江省高院分别作出一审和“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2012年5月21日下午,93tvb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后,对吴英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2014年7月11日,吴英又由死缓改为无期徒刑。
吴英案在那个时候很有代表性,同期同类典型的还有被誉为“悲壮的中国农民英雄”河北孙大午和“湖南版吴英”曾成杰的非法集资案。孙大午“我无罪,但我服法”,最后被判三缓四,“刑满释放”;曾成杰是万千罪过一人担,最后最“秘密处死”。应该说吴英是最幸运的索斯机械兽,她不仅保住了命,而且还有可能减刑或无罪释放。
吴英等人的案件得到社会舆论的极大关注。尤其是新闻媒体和知识界,对他们的案件进行了大量的公正报道,并对整个营商环境进行了深刻反思唐醉。可以说,正是由于社会舆情的关注,孙大午才被“轻判”,吴英才得以保命。只是由于湘西复杂的政商关系,社会舆论没能救得了曾成杰!他们的案件也等到中央高层的高度重视。在2012年全国“两会”后的记者会上,时任总理温家宝针对社会关注的吴英案说,这件事给大家很多启示:第一,对于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和处置原则应该做深入的研究,使民间借贷有明确的法律保障铁腰板。第二,对于案件的处理,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第三,这件事情反映了民间金融的发展与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不适应:一方面,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需要大量资金,另一方面,银行难以满足企业需求,民间又存有不少资金。温家宝指出,政府应该加以引导,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使其规范化、公开化,既鼓励发展,又加强监管。
而在他们的案件中,表现最软弱的就是整个企业家阶层。那个时候,中国最顶尖的企业家,不惜顶着“犬儒”的骂名,要求企业家们“在商言商”。各种协会、商会等企业家组织,极少对他们的案件进行有效的申诉和干预。企业家“资产阶级的软弱性”此时暴露无遗,更体现在当下各种经济纠纷中整个阶层被冠以“老赖”的“美名”爱情正在直播!
倒是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在整个案件中表现是最顽强的,他一直坚持女儿无罪!这并不是简单的“父女情深”王季进 ,而是确实情有可原。吴英案主要聚焦三点,也即构成非法集资诈骗罪的三大法律要素:其一,有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辩方律师称,根据法理规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要满足:是否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等条件。而吴英投资本色,是不可能知道自己的经营就一定会失败,不属于“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另外,虽然吴英有购置包括法拉利在内的大量高级轿车的行为,但这些车子是用于公司经营,不属于肆意挥霍。 公诉方把只要没有偿还能力即视为“非法占有为目的”,难以服众。其二,有没有使用诈骗方法。辩方律师辩解,司法解释中关于诈骗方法的定义是,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吴英将集资款用于归还本色集团经营所欠债务骄阳似我下册,并没有虚构集资用途,也没有编造虚假证明文件,不构成使用诈骗方法。第三,有没有非法集资。 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认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未经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辩方律师认为:起诉书认定的吴英的集资对象只有林卫平等11人,这些人有些是吴英的“亲朋好友”,有些后来成为了本色的高管,属于特定人员,不属于“社会公众”。何雨婷另外,就算吴英不借他们的钱,他们也是放贷者,他们的放贷行为,与吴英借他们的钱美梦成真泰剧,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事实证明,他们在借给吴英钱之前,就在做“民间委托理财”业务。 吴永正认为,即使吴英有一些债务,10多年来各种房产等一直在涨价,他们完全有能力偿还所有债务。无从得知的是,吴英案的财产被查封后,竟被多个政府部门进行“拍卖”。已经“拍卖”的有大量“贱卖”情节而且款项去向不明,没有拍卖的现在处在何处情况如何也无人知晓。

(吴英案今天再审的浙江省女子监狱)
吴英此次再次受到关注,是3月2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官网发布公告称,“本院定于2018年3月23日(也即今天)上午9时30分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公开审理罪犯吴英(减刑)一案”。但是,吴永正并没有接到通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 法释〔2014〕5号 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决定开庭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机关、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和有必要参加庭审的其他人员,并于开庭三日前进行公告”曾经心痛歌词。作为家属的吴永正难道不属于有必要参加庭审的其他人员么?难以理喻。起码,我们的法律条文应该更明晰和公正。后来,吴永正和吴英的妹妹赶到了法庭,也被获准旁听。此次重审和改判的情况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
笔者文章的标题似乎抢了吴英案当事人和法院的风头。因为,并没有任何关于吴英无罪诉状的提出,也没有任何法院说她会判无罪。但笔者还是希望她的案件到走到这一步。如此,便是中国企业家营商环境和成长土壤真正变好的一天,也是中国企业家这一“濒危、珍稀动物”真正得到保护的一天王笑奕,也是中国企业家真正“变硬”、优秀企业家精神能真正得到弘扬和企业家能在中国土地上“批量”产生的这一天,更是中国经济和综合国力能真正地“超英赶美”的这一天!(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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