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万年】之五十:“专利”让西周元气大伤-自然自觉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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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一词源于西周,可以说是周厉王和荣夷公君臣联合发明顽皮哥。“专利”在周代,意思为独占或垄断,而现代则为创造并享有,都与“利益”紧密相关,指专有的利益和权利,古今两者的意思差不多吧。在周厉王统治期间实行的一系列暴政中憨媳当家,“专利”就是其中最蛮横的一项。
周厉王即位后,一方面大肆征伐淮夷荆楚,另一方面生活奢侈贪图享乐,加上因为外敌入侵,一些诸侯国便不向周王室缴纳贡赋梁国聚,甚至犯上作乱,西周王朝出现了严重的“财政危机”,处于内外交困之中。周厉王的烦恼,给“好专利而不知大难”的奸佞(nìng)宠臣荣夷公提供了表现的机会,他给周厉王出了个可以快速增加财政收入的“好点子”,这个“好点子”就是专利政策美人计泰剧。
“专利”政策钓鱼太郎,是指将社会财富和资源垄断起来,把王畿内(长安地区)原本对百姓开放的山林川泽的林木渔猎权都收归国家(周王室)所有,禁止平民和下层贵族进入捕捞采樵。周厉王对此“馊主意”非常高兴,不仅采纳了建议广医五院,而且还任命“始作俑者”荣夷公为卿士,负责执行这项政策,竭尽全力搜刮百姓小婷562。专利政策,本质是与民争利,它断绝了国人的生计,导致了贵族和平民的强烈不满杀驼破瓮。据说《诗经少年血?魏风?硕鼠》就是讽刺周厉王的诗,其中一句“硕鼠硕鼠,无食我黍!”读者应该是耳熟能详吧巨无霸福特。
周王朝的西周时期,山川林泽本来是有科学的管理制度的se322丶com,不仅有一系列保护措施,而且还设置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当时,对林业资源实行有保护的利用,禁止在“草木荣华滋硕之时”的春季和夏季砍伐林木,反对乱砍滥伐。对动物也有一定的保护措施,设置了“兽人”“迹人”“猎人”等专门官职。对渔业资源也加以保护利用,只允许在一定时期内捕鱼,并设置了“川衡”“泽虞”“鳖人”“渔人”等专门管理渔业的官职。
专利之用,国之大害。专利政策实行后,短时间内王室收入大增,周厉王甚是得意,根本听不进去反对意见,完全无视国家危机。大夫芮(ruì)良夫对谏周厉王说:“荣夷公是个势利小人,喜欢通过搜刮百姓聚敛钱财,采纳他的建议,由他来实施‘专利’,必将导致严重后果。‘利’,生于百物,为天下所有,如果‘利’被少数人所占有,就会引起众怒。因此而失掉民心、危及政权,国家就不能长治久安。国家的治理者,就是要将天下的‘利’用之于天下所有的人,不管他是谁、是什么人,都要尽可能使他得到应得的利益。国君即使这样谨小慎微,勉力而为,还少不了有照顾不到的地方,招来百姓的怨愤。周朝自创立基业以来,历代君王莫不担心如何才能将利益很好的分配于民,这也是周朝几百年长盛不衰的原因。现在大王宣布普通百姓林木渔猎即为盗贼,‘匹夫专利,犹谓之盗’,这种限制百姓专利于一己的做法悍明,怎么能行得通呢?”
周厉王“专利政策”,最终导致民怨沸腾,王室重臣召(shào)公虎也力谏无效刘以豪,大量平民生活无以为计,逃向深山老林另寻生路;留下来的百姓也是敢怒而不敢言,王畿内(长安地区),国人“道路以目”,即用眼神传递仇恨的信息。“专利”政策祸国殃民,实施三年后,国人发动起义,周厉王被赶出宗周镐京,流亡彘(zhì)地,即今天山西霍州郭元强,至死未归。那位忠诚的芮良夫,始终跟随在出逃的周厉王左右,直至老死。
“利可共而不可独”,历史上不乏周厉王、荣夷公这样的君臣汪嘉伟,私欲太盛,为争小利而损家国公益洋瓜。“专利”一词梁佩诗,从其诞生直到现代朱志勋,与“私欲”紧密相连,必然造成独占或垄断,所以,美国等发达国家,都有明确的反垄断法。